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4 年3 月6 日台財稅字第10400009573 號函辦理。
二、旨揭準則部分條文,業經財政部104 年3 月6 日台財稅字第10400009570 號令條正發布施行。
(全聯會函)檢送「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乙份,請 查照並轉行知照。
主旨:檢送「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乙份,請 查照並轉行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