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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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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連結稅制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注意事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今(114)年5月1日起,非首年採連結稅制之母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可使用網路辦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採連結稅制之母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以網路申報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個別申報案件之會計師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得於114年7月31日前送交或於114年7月30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送交;至於合併申報書仍須以人工方式申報,並於申報截止日6月30日前,將合併申報書、會計師簽證合併申報查核報告書及各公司申報書(或以已配賦收件編號之網路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替代),送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該局特別提醒,採連結稅制之母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如未於規定期限送交或上傳相關申報書及會計師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將視為普通申報案件,無法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之規定。營利事業應特別留意送交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徐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10

發布日期:2025-06-27  點閱次數: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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