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企業給付員工於接受召集請假期間的薪資費用可加成減除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給付員工接受後備軍人召集請假期間的薪資,依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規定,自111年1月1日起,得就該薪資金額的150%,自申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南區國稅局說明,該薪資加成減除措施是考量企業員工接受後備軍人召集期間,將影響營利事業營運及人力調配,為兼顧國家安全及減少雇主負擔,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第8條規定,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依該條例第7條規定接受召集請假期間的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的15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而且,加成減除部分,也不列為營利事業及個人基本所得額的加計項目。本項租稅優惠實施,自111年1月1日起,年限為8年,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1次,並以8年為限。
 
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聘僱甲君月薪總額為6萬元,如甲君於111年間接受後備軍人召集共14日,召集期間遇例假日4日,甲君請假日數為10日,A公司就甲君請假期間的給付薪資2萬元,除列報薪資費用外,還可以適用薪資加成減除金額1萬元(2萬元×50%)。
 
該局進一步說明,企業申請適用本項租稅優惠的薪資金額應扣除政府補助款部分,並以國稅局核定數為準。為避免同一薪資費用重複享有租稅優惠,如該薪資金額已適用其他法律規定的租稅優惠,例如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的薪資費用適用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優惠,就不得重複適用召集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另外,本項租稅優惠可減除的金額,以減除當年度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計算的課稅所得額至零為限,如計算課稅所得額為負數者,就不得再適用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規定。
 
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欲適用本項租稅優惠的營利事業,於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時,應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教育召集令或申請參加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在營服役的契約證明文件、召訓機關或部隊開立的解除召集證明文件、請公假的請假紀錄、薪資金額證明及依規定計算的明細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免無法適用,影響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顏組長 06-2298012 


發布日期:2023-02-22  點閱次數:424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930979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