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提醒營利事業於110年9月間應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或申請免辦暫繳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採曆年制之營利事業,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尚未辦理暫繳申報或欲申請免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請把握時間辦理(申請)。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受疫情影響,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稱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有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或其他因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107年以後之任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或其他營業收入驟減情形者),應於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免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營利事業於辦理110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已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而依財政部相關釋令經核准免辦理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或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額,或經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可直接適用免辦理暫繳申報,毋須再提出申請。

中區國稅局特別提醒,請於暫繳申報期間內掌握時間辦理;另為協助營利事業順利完成暫繳申報,特別於該局網站 (網址https://www.ntbca.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專區」提供免辦理暫繳申請書供下載運用及連結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黃芯儀
電話:(04)23051111轉7173


發布日期:2021-09-11  點閱次數:596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85486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