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納稅義務人已辦理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申報者,請重新列印繳納期限至110年5月31日繳款書繳納稅款,以免被金融機構加徵滯納金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財政部於110年5月18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1100號公告110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申報及繳納期限,已全面延長所屬月期之申報繳納期間至110年5月31日止。

該局說明,營業人及產製廠商如於110年5月24日前已利用網路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及繳稅者,因列印之繳款書繳納期限原為110年5月17日(因5月15日遇例假日依規定順延至第1個上班日),為配合財政部110年5月18日公告申報繳納期間延長至110年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即日(110年5月24日)起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以網路申報系統重新列印繳款書【繳納期限為110年5月31日】,再以臨櫃方式以現金(或支票)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稅款,以避免被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誤加徵滯納金。

該局提醒,為免營業人及產製廠商持未展延之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納稅款,衍生加徵滯納金之困擾,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及繳稅,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  徐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581


發布日期:2021-06-01  點閱次數:623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89264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