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109年度適用擴大書審申報案件注意事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如符合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得按80%計算規定,及自政府領取各項免稅補助款時,在辦理結算申報時如何計算應申報之純益率,該局特別整理說明及舉例如下:

一、109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8年度減少達30%者,109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得按80%計算,並請於申報書第1頁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右下方附註八□內打「√」。(參甲公司案例)

二、如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按80%計算,又符合開立電子發票獎勵措施,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得降低1%之營利事業,在換算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時,應先降低1%後,再按80%計算。(參乙公司案例)

三、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自政府領取免稅補助款,應於取得年度帳載免稅收入,再自行依法調減該免稅收入,以調減後之營業收入與非營業收入,計算調整後之純益率。(參丙公司案例)

四、營利事業帳載結算事項,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條第2項規定自行依法調整(例如調減免稅收入),調整後之純益率如高於換算後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應依較高之純益率申報繳納稅款。(參丁公司案例)(如附件)


提供單位:審查一科   聯絡人:陳妍伶科長  聯絡電話:(07)7257500
撰稿人:林明鴻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115

word 109年度適用擴大書審申報案件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2021-04-29  點閱次數:827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90193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