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營利事業得以足資證明文件替代移轉訂價報告之要件及申請期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與關係人相互間如有從事受控交易,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按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以下簡稱「TP查核準則」)第21條規定,依規定格式揭露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資料、從屬或控制關係及持股比例結構圖,及其與該等關係企業或關係人相互間交易之資料,並依同準則第22條第1項規定備妥移轉訂價報告。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相互間如有TP查核準則第3條第8款第3目至第5目業務實質控制之情形者,例如其進貨(銷貨)價格或交易條件由另一營利事業控制且該交易金額達進貨(銷貨)總金額50%以上,依規定雙方已具有從屬或控制關係,其相互間之交易即屬受控交易,於辦理交易年度之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備妥移轉訂價報告。惟營利事業相互間如因特殊市場或經濟因素所致而有上開情形,但交易雙方確無實質控制或從屬關係者,為免增加其依從成本,得依TP查核準則第22條第2項規定,於辦理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前提示足資證明之文件送交所在地國稅局確認,其經確認者,即得不適用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之規定。

該局舉例說明,國內甲公司於109年度向國內乙公司購進化學物料,其進貨價格或交易條件係由乙公司控制,且進貨總金額達甲公司全年進貨總金額90%,上開交易如係因特殊市場或經濟因素所致,雙方確無實質控制或從屬關係,甲公司得於辦理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前,檢具國內、外關係企業結構圖、交易契約、訂價依據、雙方股東名簿及董監事名單等佐證資料,送交所在地國稅局確認,其經確認者,甲公司於辦理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可免備妥移轉訂價報告。

該局進一步指出,營利事業之交易對象若屬公營事業、代理商或經銷商及公平交易法第5條規定之獨占事業等營利事業,其相互間倘有TP查核準則第3條第8款第3目至第5目之情形,但不存在其他實質控制或從屬關係者,依財政部97年11月7日台財稅字第09704555180號令規定,免適用TP查核準則第22條第1項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之規定,也無須向稽徵機關申請確認。

該局特別提醒,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即將開始,欲申請免依TP查核準則第22條第1項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之營利事業,得在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送交所在地國稅局確認,前開申請書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t.gov.tw ;路徑: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移轉訂價)下載使用。

 (聯絡人:審查一科簡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308)

 


發布日期:2021-04-07  點閱次數:632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90351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