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營利事業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並應注意捐贈限額之規定

 

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09年1月11日進行投票,目前不少擬參選人也開始爭取營利事業捐款支持,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注意,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除須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外,亦須符合政治獻金法規定,始得於申報所得稅時列報為當年度費用。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不適用所得稅法第36條規定,其可減除金額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規定不得超過所得額1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此外,營利事業如帳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者,依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亦不得捐贈政治獻金;至於累積虧損的認定,係以營利事業前一年度之財務報表為準,也就是說,營利事業前一年度財務報表有尚未彌補之累積虧損,本年度就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該局也提醒營利事業應確實依政治獻金法之規定列報費用,並妥為保留依監察院所定格式所開立之捐贈收據,以為入帳及申報之憑據。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陳股長 06-2298036


發布日期:2019-07-04  點閱次數:620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112035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