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為提升我國股市流動性,活絡證券市場,106年4月28日至107年4月27日調降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為1.5‰。降稅措施實施後,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成交量增加,亦發揮帶動股市流動性之效果,證券市場股票成交量及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收均有成長。鑑於我國經濟刻處溫和復甦階段,政府稅制及金融措施賡續改革,股市流動性逐步回升,因此於兼顧租稅公平、財政收入及經濟發展三大面向考量下,修正條文定明延長降稅措施實施至110年12月31日,並定自107年4月28日起,證券商自行買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亦適用上開稅率。上開修正案待總統公布後生效。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該部業配合立法時程,積極辦理相關書表格式及電腦作業系統修正事宜,俾利法案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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