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特別提醒,扣繳單位給付退休員工之退職所得或其遺族之其他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及同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額度後之餘額,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之扣繳率辦理扣繳及申報,納稅義務人則應按扣繳單位填報之退職所得或其他所得金額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不得再自行扣除定額免稅額後再行申報,以免重複扣除,造成漏稅而致受處罰。
(聯絡人:信義分局楊課長;電話2720-1599分機300)
該局特別提醒,扣繳單位給付退休員工之退職所得或其遺族之其他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及同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額度後之餘額,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之扣繳率辦理扣繳及申報,納稅義務人則應按扣繳單位填報之退職所得或其他所得金額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不得再自行扣除定額免稅額後再行申報,以免重複扣除,造成漏稅而致受處罰。
(聯絡人:信義分局楊課長;電話2720-1599分機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