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說明,臺義租稅協定和其他國際租稅協定內容大致相同,共包含30條規定,主要由所得來源國針對各類別所得提供減稅或免稅措施,藉以消除重複課稅問題,具有臺義任一方居住者身分的企業或個人即可享有優惠,其主要減免稅措施包含營業利潤、投資所得與財產交易所得,台商如赴義大利從事營業行為,只要不構成「常設機構」,義國不會對其營業利潤課稅,該部分僅由我國課徵17%營所稅,投資所得部分,如股利、利息及權利金課稅上限稅率為10%,財產交易所得中的股份交易所得予以免稅。
該局指出,過去臺義雙方並未簽署租稅協定,無資訊交換機制,義大利因而將我國視為「租稅天堂黑名單」,義大利企業所有對臺貿易,須歷經繁瑣行政流程及管制,大大影響義商與我商交易意願,本協定生效後,將有助義國將我國自其黑名單移除,除可促進我國對義大利之出口外,對於拓展兩國在投資、貿易往來、文化藝術、科技與人員交流及學術、稅務合作等方面亦有積極正面的助益。
(聯絡人:松山分局陳課長;電話2718-3606分機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