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社區發展協會稅務申報規定

 

(彰化訊)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
 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社區發展協會,若當年度僅有會費、捐贈或基金存款利息,而無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包括無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可免辦理結算申報。但如果其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仍然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應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2項規定,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社區發展協會如果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則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6條第2款規定之營業人,應依規定課徵營業稅,並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其相關交易應給與、取得並保存統一發票等合法憑證,如有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者,將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營所遺贈稅課許仕傑,電話:04-7274325轉111)
 


發布日期:2015-12-17  點閱次數:1194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53106    更新日期:2025-09-11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