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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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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自103年12月1日起加強輔導轄區內夜店營業人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誠實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宣導夜店營業人正確納稅觀念,將自103年12月1日起至明(104)年1月31日止,加強輔導夜店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誠實申報納稅。
該局表示,為落實愛心辦稅,減少徵納雙方爭議,提升營業人誠實納稅觀念,將就轄區內以提供播放電音舞曲或嘻哈音樂、設有舞池、吧檯、包廂等音樂活動空間,且一併提供餐點、飲料等服務為主要經營型態的夜店營業人列為輔導對象,於輔導期間,調閱夜店營業人的申報資料,並視其實際營業情形,輔導其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據實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該局特別提醒,於輔導期間內,請經營夜店營業人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短、漏開統一發票或取得不合法之進項憑證虛報進項稅額之情事,儘速向該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之調查案件,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陳股長
聯絡電話:              03-3396789         03-3396789轉1241

發布日期:2014-11-27  點閱次數: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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