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進口郵包物品已改按全額課徵營業稅

 

(臺中訊)配合新發布施行之「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財政部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進口郵包之關稅完稅價格逾免稅限額者,應於進口時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計算營業稅額。
中區國稅局表示,修正前規定關稅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限額3,000元之進口郵包,僅須就超過限額部分,按5﹪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但修正後,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限額3,000元之進口郵包,其營業稅之計算方式,則改為按完稅價格全額課徵5﹪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從國外網站購買智慧型手機為例,進口時,如關稅完稅價格為15,000元,則須以全額15,000元(不再扣除3,000元之免稅限額)乘以稅率5﹪,計算出營業稅額為750元,該計算結果較修正前規定多出150元。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該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四科林高兆,電話:04-23051111轉7518)

發布日期:2014-06-19  點閱次數:767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112012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