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向國稅局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為提供更優質納稅服務,今(103)年首次辦理上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如符合一定條件,可於103年3月17日前向國稅局申請適用102年度稅額試算服務,由國稅局協助計算稅額並寄發試算通知書表。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應納稅額並繳納。考量部分民眾無申報經驗,為協助今年5月第1次辦理申報(即首次申報)的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符合下列條件者,可於103年3月17日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即可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一、無夫妻分居情形。

二、申報戶各成員均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扶養親屬僅有直系尊親屬及子女。

三、所得均為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的所得資料。

四、採標準扣除額。

五、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六、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七、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

八、免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九、免辦理證券交易所得申報。

符合上開條件的首次申報者如欲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以下列方式提出申請;有扶養直系尊親屬及滿20歲以上子女者,請檢附前揭人員的同意書送交國稅局:

一、線上申請: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為通行碼,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提出申請;扶養親屬同意書請於103年3月20日前送交國稅局。

二、親自申請或委託申請:填妥申請書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申請書格式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

該局提醒,申請首次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可於103年4月25日至6月3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及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是否符合稅額試算服務作業,如不符合或不適用者,務必請於5月1日至6月3日自行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避免因未申報而遭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鄭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06


發布日期:2014-02-18  點閱次數:761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107686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