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營利事業未辦理申報,即使營業額在3,000萬元以下,也不能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標準核定營利事業所得額

 

(臺北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凡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之交易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在新臺幣3千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在該業別所訂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以上,並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獨資、合夥組織無須計算及繳納應納稅款,惟仍應辦理結算申報),國稅局應就其申報案件予以書面審核。因此,縱使營利事業之營業額在3千萬元以下,如未符合前揭要點規定之條件,仍不能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標準核定營利事業所得額。

該局舉例說明,A君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擅自營業,於98年7月1日至12月25日間承攬工程,銷售額合計500萬元,且未依規定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申報,經國稅局按營造業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11%,核定全年所得額55萬元。A君不服,申請復查主張其營業額在3,000萬元以下,應按擴大書面審核標準純益率6﹪,核定其全年所得額云云。經國稅局復查決定以A君未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申報,不符合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之規定,故不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標準純益率核定全年所得額,予以復查駁回,A君仍不服,提起訴願亦遭駁回,循序提起行政訴訟,經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額3,00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不一定都能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標準核定營利事業所得稅,必須當年度有向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書表齊全,且自行申報之所得額已達該業別擴大書面審核標準純益率,並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才有適用。因此,營利事業如要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應注意遵守須符合之條件,以確保自身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法務一科陳翠,電話:04-23051111轉8136)


發布日期:2013-07-31  點閱次數:735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100717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