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附哪些文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來電詢問,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辦理結算申報時,應檢附哪些文件?

該局說明,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辦理結算申報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證書或立案文件)暨組織章程之影本。

(二)結算申報自繳稅額繳款書。

(三)如有附屬作業組織者,請檢附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或虧損計算表。

(四)屬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者,應檢附會計師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

(五)基金及各項收入如有提撥或運用於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項目者,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六)如有申請結餘經費保留計畫,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免受「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

第1項第8款規定之限制者,請檢附申請書、結餘經費運用計畫表及相關核准證明文件。

該局提醒,機關或團體結算申報已可採用網路辦理申報,請多使用網路申報,以節省申報時間;無論係採網路申報或人工申報,均應檢附上述文件。

(聯絡人:審查一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320)


發布日期:2013-06-03  點閱次數:685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97236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