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別想漏開發票 當心查稅達人找上門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部分零售業者於交易時以開立統一發票要加5%之稅金為由,不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經稽徵機關查獲而予補稅裁罰,單一營業人一年度查獲漏報銷售額將近5,000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轄區內某稽徵所即針對零售業者申報狀況進行分析,發現有特定營業人進銷比例不相當,加值率顯著異常,經予列選查核,就該零售業者之進貨資料及銷貨開立統一發票內容進行比對,而查獲有銷售貨物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之情事,涉嫌短漏報銷售額約4,700萬元,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予以補稅裁罰。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國稅局除就營業人申報情形進行分析,另並落實稅籍訪查,以瞭解營業人實際營業規模,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漏開統一發票之情事,在經人檢舉或國稅局發函調查前,向該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補報補繳,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聯絡人:姜慧霖 聯絡電話:03-3396789分機1241


發布日期:2011-12-13  點閱次數:814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78089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