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對私有停車場收費准予辦理營業登記遭質疑,澄清有營業行為均需依法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稅捐,北區國稅局提出澄清

 

北區國稅局提出澄清說明,檢舉人於100年3月間檢舉汐止區大同路某地下一樓未辦營業登記收取機車停車位清潔費及租金涉嫌逃漏稅乙節。經該局汐止稽徵所查核屬實輔導停車場所有人某君辦理營業登記,並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款規定補稅處罰。檢舉人質疑某君收取機車停車位清潔費及租金係屬違法行為,該局營業人准以辦理營業登記,涉有偽造文書之嫌疑。

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依某君所提供資料輔導其辦理營業登記,依法課徵租稅,並無違誤,檢舉人質疑該局違法核准營業登記,涉有偽造文書之嫌疑,顯係檢舉人對法令之誤解。

國稅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辦妥營業登記始可營業,未辦營業登記經查獲有逃漏稅時,將依法補稅處罰。

(聯絡人:羅增裕先生,聯絡電話:02-26486301轉332)


發布日期:2011-10-12  點閱次數:918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73866    更新日期:2025-09-12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