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營利事業自99年度已按20%稅率申報及納稅之清、決算案件,由各轄區稽徵機關審核後核退溢繳3%稅款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 近期有部分記帳士來電詢問,依據98年5月27日公佈修正之所得稅法第5條,自99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率修正為20%,惟所得稅法第5條復於99年6月15日又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為17%,亦自99年度起開始適用,則對於99年1月1日至99年6月15日間已按20%稅率申報及繳納應納稅額之清、決算案件,是否應主動辦理更正申報,有所疑問。

岡山稽徵所說明,營利事業於99年1月1日至99年6月15日間已按20%稅率申報及繳納稅額之清、決算案件,可以採自動更正申報方式辦理,或由各轄區稽徵機關於審核相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後,再核退溢繳3%稅率之稅款。

新聞稿提供單位:岡山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王起鳳
聯絡電話:(07)6260123分機5410


發布日期:2011-03-16  點閱次數:951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61232    更新日期:2025-09-11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