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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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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若不想採用稅額試算服務,請於本年3月15日以前提出申請。

 

北區國稅局楊梅稽徵所表示,國稅局提供貼心便民新措施,將於100年4月25日前將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繳稅案件之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退稅及不繳不退稅案件之確認通知書寄送給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收到上述文書或稅單確認無誤後,完成繳稅或回傳確認試算內容者,即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手續。

納稅義務人若不想採用稅額試算服務,可於本年3月15日以前,上網至「財政部電子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登錄或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申請,國稅局就不會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

納稅義務人若未於3月15日前提出不想採用稅額試算服務,於收到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後,如不同意試算內容,仍可自行於100年5月1日~5月31日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無需對試算之稅額予以繳納或回復確認。


發布日期:2011-03-11  點閱次數: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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