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體育團體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所收取之門票及報名費收入,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體育團體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所收取之門票收入,經教育部認屬教育文化機構提供 之教育勞務,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又其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所收取之報名費,尚非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該局說明,依據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前段規定,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免徵營業稅。有關體育團體舉辦之運動賽事或活動,經教育主管機關將體育團體列為「其他教育文化機構」範疇,並將其舉辦之運動賽事或活動列為「教育勞務」範疇。故有關體育團體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所收取之門票收入,依前開規定,應免徵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財政部96年7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604521860號令及98年5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800087850號令,明釋考試報名費非屬營業稅課稅範疇,乃考量考試報名費係為使應考人取得參加考試資格,與一般消費貨物或勞務尚有不同。而體育團體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所收取之報名費,係為使參賽者取得競賽資格,與上開意旨相同,尚非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聯絡人:萬華稽徵所林股長;電話23042270分機500)


發布日期:2011-01-24  點閱次數:970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59043    更新日期:2025-09-11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