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會員大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非所有商店銷售予外籍旅客之貨物,均得享有購物退稅之權利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屢屢發生非「特定營業人」告知外籍旅客僅持統一發票即可於出境時向海關申辦退稅,以致外籍旅客因不能獲得營業稅退稅優惠而引起爭端。

該局說明,成為「特定營業人」的條件必須屬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上,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且最近2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之公司。另為考量辦理退稅業務之需要,符合前開條件之特定營業人開辦本項作業前,除應向經濟部商業司洽辦工商憑證IC卡外,尚須配置可供連線之電腦設備並設置專責櫃檯接受外籍旅客申請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以作為外籍旅客向海關申辦退稅之憑據。

該局提醒,並非所有商店銷售予外籍旅客之貨物,均得享有購物退稅之權利,外籍旅客必須向經核准並貼有TRS購物退稅標誌之特定營業人購買特定貨物,並在規定期限30日內攜帶出境者,方可獲得此項退稅優惠。

(聯絡人:審查三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27)


發布日期:2011-01-19  點閱次數:917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31059055    更新日期:2025-09-11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